近日,兴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故意杀人一案,由兴文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网络配图,与原文无关)
经法院审查查明:年3月以来,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杨某一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李某在确定杨某不会为自己离婚后,于年5月8日上午与杨某相约见面后,服用安眠药自杀。杨某随即与他人一起将医院,于当日下午三时左右离开。李某经救治后醒来多次医院看望自己,在遭到拒绝后,对杨某心生怨恨,企图杀死杨某后与其同归于尽。当晚,李某乘坐出租车到达杨某家,与杨某及其家人发生扭扯,期间李某用事前准备的水果刀刺向杨某,致杨某胸部多处被刀刺伤,经兴文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杨某胸部损伤致失血性休克已构成重伤二级。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未遂、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且被害人也有过错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宜宾新闻网
往期回顾:
●宜宾筠连即将发生一件大事!一大波美女帅哥聚集在这里,就是为了....
●端午小长假,据说有众多明星“大闹”筠连多名警察维护现场秩序为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olvz.com/skzn/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