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血性休克

劝阻吸烟猝死案改判了,医生一分钱不赔但


此文内容综合自老沈说事、人民日报、吴世柱律师、北京医疗律师聂学、雨林在线等

司法审判应该是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

然而这两天,

“劝阻吸烟猝死案”与“李建雪案”

之宣判结果的天壤之别,

引发网络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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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郑州

事件: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猝死案

  年1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田某某与被上诉人杨某生命权纠纷一案,判决: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豫民初号民事判决;驳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

法律冷冰冰:医生劝烟被判赔偿家属1.5万元

年5月2日,河南杨姓医生出门取快递,在电梯内劝阻一位正在抽烟的老人,两人发生口角。分开大约20分钟后,杨某取完快递回来发现老人突发心脏病,后立即对其进行心肺复苏,老人终因心脏病突发而死亡。

事后,老人家属将杨某告上法庭,案件从开庭到现在共经历一审、二审。

在9月4日的一审判决书上,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杨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老人确实是在与被告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根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杨某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老人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并于10月17日立案。

一审判决后,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社会公平正义何在?!

老人倒地,扶起来者要考虑会不会被讹诈;

孩子调皮,老师责罚要考虑会不会被维权;

患者病危,医生抢救要考虑会不会被医闹;

警察抓小偷,要动作温柔,避免被指责暴力执法……

因为,法律是冷冰冰的!对于双方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因此,李爱国看到我在病房楼劝阻吸烟者时,发出善意的提醒,吸烟有危害,劝阻需谨慎。万一碰到心脏术后的患者,和我顶起来引发猝死怎么办?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对不起,人到中年这已不再是我的口头禅!

请注意:杨某并没有上诉,反而是老人家属上诉了,要求赔偿40万元!于是,在全国一片争议中,迎来了二审宣判。

二审

判决暖洋洋:医生无责任,家属承担两次诉讼费

1月12日,案件二审判决结果公布,一审判决结果被纠正,驳回家属诉讼请求,一审二审的诉讼费均由老人家属承担,共计元。

判决分析如下:

1.杨某在电梯内劝阻老人的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整个过程中,杨某保持了理性,平和劝阻,双方也未见拉扯和肢体冲突;

2.杨某的劝阻行为本身不会造成老人死亡,因为老人患有心脏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下,发作心脏病不幸死亡,虽然时间上两件事看似有因果关系,但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杨某与老人素昧平生,劝阻其抽烟是公民应尽的责任,不存在故意加害老人,而且在得知老人突发心脏病后,及时发挥专业技能对其进行救治。杨某对老人的死亡无法遇见也就不存在疏忽和懈怠,没有过错。

法院二审判决书

此时,很多医生朋友欢欣鼓舞,奔走相告认为是舆论的胜利。

我不这么认为!

法律条文是冷冰冰的,尤其是对于犯罪分子就应该冷冰冰,但是法治精神的本意不是用冷冰冰的条款来制裁谁,更不能被舆论所操控。在社会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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