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师角度剖析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用药安全性和合理性进展
为了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的诊疗工作,国家卫健委一共发布了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试行版。逐步更新的诊疗方案是通过对疾病认识的逐步加深,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的深入分析、总结而得来的。作为药学专业人员,今次来尝试剖析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在药物治疗上的一些变化。
抗病毒治疗药物
在抗病毒治疗药物方面,推荐的药物品种并无变化,还是包括α干扰素、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利巴韦林(需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应用)、磷酸氯喹、阿比多尔。
值得注意的是,第七版的抗病毒药物推荐中,有3点较大的改动。这也说明随着新冠肺炎抗病毒治疗的选择范围逐步明晰,专家们在注重用药方案的调整、抗病毒药物的有效性的同时,更加关切药物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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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喹推荐使用方法的调整
磷酸氯喹其实是一个抗疟疾的老药,近年来也被看作是潜在的广谱抗病毒药物,除了抗病毒活性还具有免疫调节活性,可以在体内起到协同抗病毒作用。在抗击疫情,药物科普系列——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氯喹”一文中我们已经详细介绍过氯喹在新版诊疗方案中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这里不详细展开。
从第七版用药方案对于药物剂量的选择、患者的年龄、体重的规定更为细化,并提示了磷酸氯喹的禁忌症,这些都体现了对于磷酸氯喹使用安全性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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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注意不良反应、禁忌症和药物相互作用
俗话说得好“是药三分毒”,只要是药就都有不良反应,尤其是抗病毒药物,其不良反应往往较多且存在不确定性。譬如诊疗方案中所提到的利巴韦林,就存在严重的致畸毒性,属于妊娠期妇女禁用范畴。又如磷酸氯喹虽是一个不良反应较为明确的老药,但其过量使用的危险性是非常大的,所以在用于新冠肺炎治疗中,必须谨慎其用药剂量,并观察不良反应。
在第七版诊疗方案中,明确指出了需注意所有抗病毒药物的不良反应、禁忌症和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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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对特殊人群(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的描述
新版方案中提到了“对孕产妇患者的治疗应考虑妊娠周数,尽可能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以及是否终止妊娠后再进行治疗等问题,并知情告知”。这说明诊疗方案进一步考虑到了特殊人群的用药情况。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出现了不少孕产妇罹患新冠肺炎的病例,对于此类人群的用药,不仅需考虑成人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也需同时考虑药物对于胎儿的影响,权衡利弊,安全、合理用药尤为重要!
中西医结合抗病毒
此外,在新冠肺炎的诊疗工作中,强调中西医结合,并且也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在第七版诊疗方案中,推荐用于临床观察期的中成药品种并无变化,但值得注意的是,用于重型、危重型患者的中药注射剂,在种类和具体使用方法上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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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克不再推荐使用参附注射液
参附注射液主要用于阳气暴脱的厥脱症(感染性、失血性、失液性休克等),对于偏气虚、阳虚者效果较好,而对于阴虚、内热者效果则不显著,因此使用时应结合辨证分型,方能获得更好的疗效。
第七版诊疗方案将其推荐删除,也是综合了疗效、安全性等多方面考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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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麦注射液溶媒的选择
新版诊疗方案中参麦注射液及生脉注射液的溶媒选择葡萄糖注射液,即药品说明书所推荐的溶媒。事实上,中药注射液相比化学药品注射液成分不稳定,溶媒选择不适宜易引起中药注射液盐析,使注射液产生浑浊、沉淀等,进而诱发输液的不良反应。第七版中选择葡萄糖注射液作为溶媒充分体现了对于中药注射液使用安全性的考量。
综上所述,随着诊疗方案的逐步改进、完善,我们可以切切实实地看到在用药方案中除了推荐有效药物之外,越来越注重推荐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随着对于新冠肺炎的认识逐渐加深,其诊疗方案也会越来越全面,且越来越注重“细节”,凸显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细节决定成败”,战胜疫情,少不了对这些“细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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