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血性休克

当患者治疗价值不大,家属要求对病人放弃时


(特约作者:急诊科欧阳医生)

在对于危重患者,尤其是那些即使医生拼尽全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医疗设施和药物进行抢救,但最后预后仍然很差的患者,治疗的价值究竟有多大?该不该放弃治疗?如果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医生会怎么做?在回答这些问题以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以下发生在急诊室的真实案例。

案例:患者是一名28岁的男性,由于发生车祸入院,入院时患者处于昏迷状态,全身发凉,肢端青紫,血压几乎测不到,脉搏微弱,呼吸不规律,有经验的医生一看就能辨别患者已经处于休克失代偿期,完善检查后除去多发性的软组织挫、裂伤等除外,危及生命的诊断就有:肝脾破裂、失血性休克、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高压症、脊髓损伤。在患者入院以后治疗期间出现心脏骤停3次,经医生极力抢救才维持住生命体征,纠正休克的同时联系相关科室进行急诊手术,手术后患者就被送入ICU治疗,虽然医生挽救了病人的生命,但是患者入院以前就发生休克,并且从发生车医院又耽误了一段时间,因而未能及时得到救治而发生永久性脑损伤,加上脊髓损伤、颅内高压症,患者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基本的生命必须得靠呼吸机、静脉营养维持,全身几乎插满了胃管、导尿管、引流管等各种治疗和抢救用的医用管子,生命尚且要靠复杂的仪器来维持,就更谈不上拥有一个好的生活质量。家属始终未曾跟我们提出放弃对患者治疗的请求,但是不幸的是患者由于长期卧床、静脉营养以及休克等原因,继发全身多系统感染、肾功能衰竭而最终死亡。从入院到死亡,患者在ICU呆了整整一个半月的时间。看完案例,我们再来探讨文章开头所提到的几个问题。1.如何判断患者病人的抢救价值?

就如案例中所述的那样,28岁的年轻患者,从医学的角度分析,由于存在永久性的脑损伤,他损伤的大脑组织无法恢复,再加上他后续发生的肾功能衰竭,因而即使他能够和我们医生合力去跟死神打赢那场无形的战争而得到一线生机,但日后他的生活质量也会很差。作为一名医生,我无法(更不忍心)去评估患者的抢救价值,因为一来我的天职是救死扶伤,再者患者本是这个社会群体的一员,我不能、也没有权利用衡量物质的尺度去衡量他的生命,我只会评估患者的预后以及他日后的生活质量如何。而评估预后以及他日后的生活质量就需要从患者的目前的状态、疾病的严重程度、并发症、以及医学领域内相关疾病的诊疗指南和预后研究等综合评判,例如胰腺癌晚期的患者预后和生活质量都极差。

2.该不该放弃治疗?如果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医生会怎么做?

对于那些即使医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医疗设施和药物进行抢救仍然可能会导致人财两空的患者,“该不该放弃治疗”这个问题就跟“支不支持安乐死”一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许多人认为那些在奄奄一息的病人身上用最先进的技术来延续生命的“无效治疗”手段是一种对患者的折磨,因而要根据患者或家属的意愿在合适的时间选择放弃治疗是对患者照顾与关怀。但是也有许多人不支持放弃治疗的做法,就像案例中所展现的那样,一个28岁的年轻生命,他有自己的家庭,他需要去扛起作为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责任,家中有亲人热切的期盼和等待,只要有一线生机必当全力以赴,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曾经听到过一个医生同行的案例供大家参考,他在自己母亲被送进ICU以后,在知道真实的病情后选择了放弃治疗来给母亲最后得尊严,但是在母亲离开以后的一年之内,他始终无法接受母亲的突然离世,如果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他可能不会做出当初的选择,毕竟每个人都有社会属性,不单单是生命的延续,与之共存的是人的情感。

如果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医生也会综合考虑后做出决定,毕竟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医生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病人死亡。在面对患者家属因各种原因要求放弃治疗时,医生也会感到很困惑,但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放弃治疗也是患者的权利,当患者丧失意识的时候,患者权利为患者的直系亲属代为行使,对于患方的合法权利,医生应该尊重,医生医疗在完善书面的放弃治疗的相关文书后,跟患者家属充分沟通后按照医疗和合法的相关程序执行,但不是简单的终止治疗或拔出所有生命支持装置,因为医生的所有行医行为首先得合法。医患家









































北京皮肤病专科医院
北京治疗白癜风的权威医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olvz.com/skdy/3959.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