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血性休克

ldquo辱母杀人rdquo案,


今早被“辱母杀人”案件刷屏了,案情大致是这样的:

杀人者于欢,22岁,他的母亲苏银霞经营工厂资金周转困难,曾向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前后累计借款万元,约定月息10%(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年息不可超过36%的规定)。

由于是利滚利,苏银霞陆续归还吴学占现金万,连同抵押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大约还剩17万余款无法偿还。于是吴学占组织了10多个社会闲散人员对苏银霞发动了一场暴力催债。

他们一伙人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对其辱骂,殴打。案发前一天,吴学占指使手下拉屎后将苏银霞按进充满屎尿的马桶里。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次日催债手段变本加厉。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还有另一名职工,被困在财务室里,10几名催债人员对他们进行不堪入耳的羞辱和人生攻击。其间包括当众播放淫秽录像,脱下于欢的鞋子捂住他母亲苏银霞的嘴,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催债人员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掏出生殖器,当着儿子于欢的面,对苏银霞进行令人发指的羞辱。于欢几经濒临崩溃。

苏银霞工厂的员工于秀荣不忍看到的这一幕幕恶行,于是再次报警。

警察赶到后只轻描淡写说了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的于秀荣试图拦住警车。她质问警察,“你们这时候走了,他娘俩今天死在这里怎么办?”

受困在室内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已经情绪崩溃的他站起来试图往外冲,去唤回警察。混乱中,于欢从桌上摸到一把水果刀捅向那些羞辱母亲的人。杜志浩等四人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我和几千万网友一起呼吁为于欢减刑,希望司法部门能够重新审理“辱母杀人”案件。

在这场悲剧中需要受到惩罚的应该是,无良的放高利贷者吴学占和那群毫无作为的警察。

这不是一时脑热的激情杀人

即便重新来过,也要拿起刀。

所有的刑法,公平与不公平,都认了。

捍卫母亲,不容商量。

--摘自网友

相信对于这篇报道,没有一名读者会不感到愤怒与震惊,小编也不例外。但在媒体披露本案已经进入二审阶段的现在,小编也不愿意轻易为风云激荡的舆论场,再添上一把火。哪怕这把火,是由正义感点燃。因无论以什么名义,烈火过后,焦土仅存。

在目前这个时刻,有两点,让小编选择慎言:一是媒体报道中,“另一方”说法的暂时缺失。在不平衡的信息面前,理性的判断无从做起。让“恶人”也说话,让参与处置的警方、法院方面的声音发出来,更有助于我们全社会厘清真相,并以此为基石,作出各自的价值选择;

二是舆论标尺和司法标尺并不总是统一的。此案已经上诉,对还在进行中的案件,我们既然期待全社会有足够的容纳度,让一切质疑自由发声,就应同时容许司法也有一定“定力”,在舆论鼎沸之中,坚持该坚持的东西,改掉必须改掉的东西。

在这个一切还在“进行时”的时刻,小编有三句话想说:

第一句:虽然风声四起,政法人应当感谢舆论监督,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对于这篇报道的“走红”,撰写报道的媒体记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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