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争执和自己无关,却硬要帮朋友出头。普兰店男子刘某在年捅刺素不相识的被害人一刀,导致其重伤。随后刘某逃走。6年后的年8月,刘某被警方抓获。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5万元之后,刘某近日被普兰店法院判处缓刑。
年6月28日下午,刘某在大连普兰店区一家寄卖行门口转悠,看到朋友孙某和一名男子发生争执。这事情本来不关刘某的事儿,但是刘某觉得自己挺“仗义”,上前帮朋友出头,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猛刺与朋友争吵的男子胸部,导致男子流血倒地。刘某随后逃走。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右侧胸腔吸出血性液ml及失血性休克(中度),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年8月31日,潜逃6年的刘某被警方抓获,并被刑事拘留。普兰店检察院指控刘某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庭审期间,刘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5万元,并取得谅解。
普兰店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持刀伤人,应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如实供述其罪行,诉讼中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olvz.com/skal/5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