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年6月5日在宣城周王镇发生的一起凶杀案吗?当时造成了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也是引起了不小的影响,半年多过去了,相关案件的细节也一一浮出水面,更是让人想不到啊!
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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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点击即可阅读):宣城周王镇发生一起杀人案,附嫌疑犯照片!
根据死者的尸检报告:死亡原因系被他人用砍器作用于枕颈部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而对死者部分脏器的鉴定意见是:
1、局灶性脑挫裂伤、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水肿
2、急性肺水肿;肺淤血
3、急性心肌断裂
4、多器官组织淤血(肝、脾、肾)
5、自溶
对于这份报告,结果似乎并不意外,而重点是对犯罪嫌疑人的鉴定报告,鉴定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有无精神疾病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将成为判决量刑的重要依据:
第一次对犯罪嫌疑人申请鉴定报告的鉴定意见是:
1、鉴定医学诊断:躁狂发作,躁狂伴精神病性症状;
2、法定能力:本次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解释参考来自于百度百科:
第二次对犯罪嫌疑人申请鉴定报告的鉴定意见是:
1、鉴定诊断:精神分裂症;
2、法定能力评定:在本案中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解释参考来自于百度百科:
死者家属表示对前两次鉴定结果不满意,目前已经申请第三次鉴定报告,正在等待结果,同时他们对案件中的一个细节也提出了异议,那就是案发时,犯罪嫌疑人的弟弟也在现场,而他与死者以前有过矛盾,其并没有尽到制止凶案发生的义务,甚至不排除可能和其有关!(PS:蓝字部分仅代表死者家属个人观点,未经证实,仅供参考),他们认为也应该追究其相关责任,为此,死者家属已经委托北京一名刑事律师负责此案!
不管怎么样
死者家属有追求事实真相的权利
而我们也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权威
死者已矣,安息!
宣城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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